《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相关规定

2026-2-17 02:13| 发布者: wanglawyer| 查看: 32| 评论: 0

摘要: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中涉及不良资产业务的条款
  第二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布粮堡(www.buliang.net) © 2001-2026 Discuz! Team. Powered by Discuz! W1.5 Licensed 京ICP备14010049号-16
关灯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