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农村信用社清收处置不良资产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 江府办(2005)27号 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农村信用社清收处置不良资产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粤府办[2005]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市金融办会同市国土、房管、工商、税务、资产、司法等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尽快拟定具体措施和办法报市政府。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农村信用社清收处置不良资产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 附件: 抄送:市委直属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江门军分区。 |